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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密度聚乙烯防潮組合口服固體藥用塑料瓶:
口服固體藥用低密度聚乙烯是以低密度聚乙烯(LDPE)為主要原料生產(chǎn)的口服固體藥用塑料瓶蓋,并帶有硅膠干燥劑(硅膠:大分子篩4:6),以紙板為阻隔材料的防潮組合瓶蓋。這類材料的不揮發(fā)物測試方法與藥用瓶相比,又有很大的差異,具體表現(xiàn)在試樣制取規(guī)格增大、供試液需按比例制取、測試結(jié)果限量要求等。
供試液的制備
分別取煙臺藥用塑料瓶瓶蓋蓋體(分割成長1cm,寬1cm的小片)3份,分置具塞錐形瓶中,加水適量,振搖洗滌小片,棄去水,重復(fù)操作兩次。分別用水(70℃±2℃)、65%乙醇(70℃±2℃)、正己烷(58℃±2℃)按重量與浸提液體積(0.2g/ml)的比例浸泡24小時后,取出放冷至室溫,用同批試驗用溶劑補充至原體積作為供試液,以同批水、65%乙醇、正己烷為空白液,進(jìn)行下列試驗。
不揮發(fā)物測試
分別精密量取水、65%乙醇、正己烷供試液與空白溶液各50ml,分別置于煙臺塑料瓶廠家已恒重的蒸發(fā)皿中,水浴蒸干,105℃干燥2小時,冷卻后,精密稱定,水不揮發(fā)物殘渣與其空白液殘渣之差不得過12.0mg;65%乙醇不揮發(fā)物殘渣與其空白液殘渣之差不得過50.0mg;正己烷不揮發(fā)物殘渣與其空白液殘渣之差不得過200.0mg。